1. 赞助支出,请问赞助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2. 家委会公布班费收支明细简短发言?
如果您是代表家委会在公示账单收支明细时说话,您可以按照以下模板进行发言:
尊敬的各位家长:
我代表家委会,向大家公示本次活动的账单收支明细。我们严格遵守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所有收支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整理。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一共收入了XX元,其中XX元来自家长们的自愿捐款,XX元来自赞助商的赞助。我们一共支出了XX元,其中包括XX元的物资采购费用、XX元的劳务费用、XX元的场地租赁费用等。我们对所有收支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整理,确保每一笔收支都有据可查。同时,我们也欢迎各位家长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谢谢大家!
3. 会计上捐赠和赞助有什区别?
捐赠、赞助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税法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税法所指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指间接捐赠,即通过公益性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其标志为取得公益性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捐赠收据。
对企业发生的准予限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必须依照法定限率计算出限额(会计利润的12%)后扣除或在规定限额内据实扣除。
企业进行所得税申报时,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和超过标准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部分,应自行作纳税调增处理。
4. 捐赠和赞助的区别?
此捐赠是公益的,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赞助则是商业宣传的一种,是一种成熟的广告模式。
捐赠毕竟是公益支出,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却很难获得效益。赞助则不然,通过赞助,企业深入了目标消费者的人心,获利更多。
对捐赠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群众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 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3128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在计算交纳所得额时,各种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上述各种赞助支出,是指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所提到的“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如要税前扣除,则必须符合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等三个条件。6.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条“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